发布日期:2024-12-17 浏览次数:
学校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对有学生做出了退学处理并通知了相关人员,但下列人员(名单见附件)没有来领取退学决定书。现按规定在本网站进行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
有关人员见此公告后,可与本单位联系,领取退学决定书。
联系人:刘宇老师
联系电话:0756-3835135
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
2024-12-17